“悬浮楼梯”安装存隐患 消保委化解楼梯安装纠纷 DATE: 2024-11-03 14:13:59
中国消费者报合肥讯(记者陶维)近年来,悬浮楼梯“网红悬浮楼梯”因其造型简单个性、安装安装未来感的存隐设计风格吸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采用,但如果安装不规范则可能留下安全隐患。患消化解近日,保委安徽省消保委和合肥市消保委联合调解一起楼梯安装纠纷,楼梯最终圆满解决。纠纷
合肥市消费者章先生花费4万多元在家具商场一店铺定制了“悬浮楼梯”,悬浮楼梯但楼梯安装后,安装安装台阶踏步晃动比较大。存隐章先生认为存在安全隐患,患消化解找商家进行协商,保委商家认为楼梯不存在问题,楼梯双方争议较大。纠纷11月4日,悬浮楼梯章先生投诉至合肥市消保委,请求消保委介入调解。
消保委接到投诉后,经过分析,认为双方争议是楼梯安装质量纠纷。11月7日下午,安徽省消保委副秘书长李明率合肥市消保委、市家装消费维权工作站技术专家一行,到消费者家中现场调解。现场看到,楼梯分上下两段,中间有转折,为悬浮楼梯设计(楼梯一侧固定在墙面上,一侧悬空,视觉上给人悬浮之感)。当有人上下楼梯时,其中下半段6个踏步有晃动现象,踩踏位置越靠近悬空一侧晃动越明显,而上半段6个踏步晃动则不明显。对此,商家解释:晃动原因是楼梯悬空一侧的整体钢化玻璃没有安装,目前只是半成品,玻璃安装后则不会晃动,章先生拒绝接受此解释意见,不同意安装玻璃护栏,认为玻璃存在安全隐患。
经合肥市家装消费维权工作站两位专家现场研判,楼梯上半段踏步与整面承重墙连接固定,稳固度高;而下半段6个踏步仅靠侧板支撑,侧板旁是后砌的不承重矮墙,侧板不受力,且踏步内基层钢板偏薄,导致晃动明显,建议更换加厚钢板。
消费者家中楼梯。资料图片
合肥市消保委结合专家意见,认为虽然悬浮楼梯无强制性安装标准和要求,但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,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,符合保障人身、财产安全的要求。经营者安装的楼梯应做到安全、稳固,而现场楼梯上半段和下半段晃动存在明显差别,且下半段楼梯不是固定在承重墙上,也没有采用额外加固方式,不符合目前行业普遍认同的规范做法。安装钢化玻璃只是起到护栏作用,并不能当作承重固定工具,目前的晃动幅度反而容易导致玻璃引发爆裂隐患。
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解,最终双方达成一致,由消费者章先生自行负责下半段楼梯钢板更换事宜,无需支付商家尾款1.4万元,双方现场签字确认。
合肥市消保委提醒,消费者在装修过程中,面对新材料、新工艺要保持冷静,应向专业人员咨询判断应用到自己家中是否合适,有无施工条件,如“悬浮楼梯”因有单边固定的特点,所有踏步都需要固定在承重墙上才能保证其稳定安全。
消费者在家居建材市场购买商品时,一定要选择“统一收银”,将款项交到商场收银台处,留存加盖商场售后专用章的订单或协议。千万不能私下付款给商家,签订私单,一般家庭装修时间短则几个月,长则数年,中途如遇商家关门撤场,发生纠纷争议,商场未收到货款无法先行赔付或提供售后,不利于维权。
消费者选择贵重商品或服务时应货比三家,可通过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等网站查询经营者营业执照信息和经营、信用等状况,联系商场、生产厂家核实其授权经销商身份。
责任编辑:游婕上一条:4家律所担任湖南省消保委常年法律顾问下一条:彩金换克重金起纠纷 消保委助维权